生猪期货合约规则公布
据了解,自2004年开始,我国上市了生猪期货合约,生猪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制定、交易所注册管理、相关制度完善、交割各项业务制度平稳顺畅,生猪期货交割顺畅。1月16日,在生猪期货近月交割的基础上,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交割质量标准(FB/DCF)》,调整生猪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质量标准。2020年11月,经中国***批准,生猪期货交割顺利完成,交割量由5万头扩大到8万头,交割量由8万头扩大到10万头。此次修订的具体修订由三家期货交易所负责解释,一是关于现货市场交易*惯的变化,二是关于出栏体重的调整,三是关于猪肉的质量标准调整,四是关于生猪的替代品与其他肉类替代品的选择,五是关于猪粮比对生猪产业的影响。
本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生猪交割质量标准存在的调整情况,自9月1日起,大商所将对生猪期货合约和其他相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调整,其中主要调整为:
一、自2021年9月1日起,在生猪期货合约和交割月份首日至该合约上调至该合约上限。
二、自2021年9月22日生猪期货合约和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至该合约上限的累计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至该合约上限的累计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三、自2021年9月23日生猪期货合约和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至该合约上限的累计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至该合约上限的累计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至该合约上限的累计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文章来源于网络,有用户自行上传自期货排行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huadianqi.com/30306.html